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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8 12:53:45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9.保护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0.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11.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平等各项权利。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1784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6%,比上年增加1285元。全面完成协税护税任务,消化债务21万元。昭化古城景区共接待游客290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820万元、旅游收入9.4亿元。

1. 脱贫攻坚扎实深入。扎实开展“回头看”进一步精准识别,对全镇279户851人贫困人口进行全面走访,根据省市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分类处置。镇党委提出“支部+专合社+贫困户”、“支部+大户+贫困户”、推行“股金+租金+薪金”等模式,为全镇279户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了渠道。

2.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今年,我镇按照“项目攻坚年”要求,服务项目推进,抓好新项目开工、在建项目协调和建成项目扫尾。全力服务昭化古城旅游度假区项目,指定专人、成立专班,抓好度假区项目开工、临时占地协调、实物指标调查等工作,山水太极大酒店于12月6日正式动工建设;积极协调古城堤防二期工程征地补偿工作,落实污水处理厂管道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了项目顺利竣工验收;全面完成鸭浮岩至纺织大道征拆扫尾工作,协调西成客专、纬一路遗留问题处理,确保了项目区社会稳定;配合完成蜀道植物园勘测定界和实物指标调查,完成了两路一隧勘测定界,项目前期基本完成;牵头推进昭化院子项目,完成了项目区污水管、雨水管道铺设、12个化粪池建设,强弱电项目加快推进,年内有望完成地下工程施工。

3.农业和农村工作稳定有序。全年粮食总产量5900吨,油菜733吨,与上年持平。特色蔬菜的支柱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规范了天雄关、苴国蔬菜专业合作社,新增蔬菜种植面积100亩,全镇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1840亩,实现蔬菜总产量11000吨。巩固发展韭黄基地150亩,新建韭黄母本基地100亩;积极推进天雄大棚基地提升改造,建成集火龙果、草莓、圣女果、猕猴桃等为一体的“果然多”果蔬采摘体验园,打造占地500亩的战胜特色农业主题公园。畜牧业平稳发展,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年无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常年转移劳动力7700人,实现年劳务收入2.28亿元。

4.环境综合治理纵深推进。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整治为突破,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建了6处垃圾收集屋、50处垃圾收集点,加强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知识的宣传,切实加强“五清五乱”治理,实现环境治理“三延伸”全覆盖、无空白、无盲点。建立完善了网格化属地环境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畜禽面源污染治理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辖区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5.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步伐不断加快。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工作,做好了“控辍保学”工作,昭化中学教学质量继续保持全区前茅,中考成绩全区排名第一。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5.1‰,符合政策生育率为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6‰。组织参加孕检14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8%。计生奖扶政策全面落实,“三结合”帮扶两个村共40户。卫生工作不断加强,无重大传染病发生,孕产妇死亡率为零;民政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6.政务服务工作得以加强。扎实推进“双提双破”专项行动,不断加强“一办三中心”管理,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认真接待群众咨询、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力求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到“双百”。按照资源整合、功能齐全、方便群众的原则,积极争取29万元资金,高标准改造便民服务中心。

7.社会治理不断加强。制定和完善各项应急工作预案。通过对网球场管理房的改造,建成50㎡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古城消防、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河道采砂、海事管理、地质灾害防范等安全生产工作监管,组织各类安全培训4次,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道路、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和施工地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10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8.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强化领导,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完善制度,着力构建拒腐防变的保障机制,全年共开展谈话、约谈镇村组党员干部50人次。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强化党员引领。在战胜村率先推出“党支部+合作社+产业大户+贫困户”的农旅融合发展致富的脱贫模式,吸纳115户农户参与,建立了占地153亩的“林、蔬、果”为一体的创业示范基地,全年集体经济净收入14万元。2017年夏季征兵进展顺利。统战工作、群团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概况

按照上级编办要求,结合昭化镇实际,现设人大、政府机关、财政所、妇联、党委、安办、文化站、广播站、劳动保障所、民政所、计生办、农业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等部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昭化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74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4.54万元,占99.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万元,占0.91%。

2017年昭化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72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24万元,占93.55%;项目支出47万元,占6.45%。

年末结转20.2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1.2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总计各增加98.07万元,增长15.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44万元,增长3.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91万元,占34.17%;公共安全支出15.8万元,占2.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58万元,占2.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5万元,占8.9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0.65万元,占4.24%农林水支出316.75万元,占43.85%;住房保障支出28.51万元,占3.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24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2.03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76.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5万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9.83万元;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9.66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7.63万元。

2.公共安全:2017年决算数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安—道路交通管理6.23万元;国家安全—行政运行9.57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2017年决算数为19.58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文化—群众文化9.89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播9.6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决算数为6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8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0.1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43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7年决算数3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4.1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5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95万元。
    8.农林水:2017年决算数316.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农业—行政运行17.59万元,—事业运行34.81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9.52万元;林业—行政运行25.68万元;扶贫—行政运行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222.15万元。

9.住房保障:2017年决算数28.51万元,完成预算100%。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8.5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2万元,完成预算92.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7.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0批次,24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生活费,支出金额7.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19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71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昭化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19万元,比2016年减少20.06万元,下降16.0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昭化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昭化镇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6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绩效评价重视不够,未建立完整管理体系;二是对内控制度的执行不够,执行效果不理想,对资金使用管理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养,加强对项目和部门绩效评价的理解并学以致用,要把绩效管理与项目建设、部门支出管理等有机结合;二是认真学习预算法,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让预算切实深深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当中去,让预算约束性真实体现在财政管理之中;三是认真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加强财务人员的技能水平,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执行各种管理环节,切实把内控制度落实好,把资金管理的日常业务做到最好,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5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5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1.5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5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9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3个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项目绩效评价的认识不足,对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视不到位;二是项目前期预测、测算等申报程序管理办法不够完善;三是对项目管理的中期监控和后期满意度的落实不是很到位,仍然存在只求事做了钱支了,但没有真正做好公示等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的意义和作用的学习,在思想认识上把项目绩效评价切实与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行为相结合;二是加强对项目前期的规划、测算、申报等程序管理的规范化、公开化;三是认真落实项目中、后期的监控和公示等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把项目建设的惠民行政的社会效益性真正体现出来。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4.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4.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4.5

合理性

5

4.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6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5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6

使用效率(可选项)

6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外交20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外交管理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

12.教育205(类)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206(类)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2.商业服务业216(类):指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3.金融217(类)支出:指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22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