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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8 12:5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建议、提案;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等有关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宣传教育、信息交流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乡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运行;负责组织开展省市环境优美示范镇村的创建、考核验收、复查及推荐工作。

主要的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一是持续开展“自力更生、美化家园”行动。以“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契机,持续深入实施“规范整理民居、美化周边环境、养成文明习惯”三大行动,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自力更生美化家园”行动全面有序推进。二是全面开展“五乱”专项治理。不断深化“五大行动”,对景区、乡场镇、公路铁路河道两侧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三是圆满完成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布局优化、道路硬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的“六化标准”,结合扶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圆满完成了昭化镇国家卫生乡镇,射箭乡省级卫生乡镇和省级环境优美示范乡镇,大朝乡大朝村、沙坝乡照壁村、清水乡关帝庙村、柏林沟镇帽盒村省级环境优美示范村、卫生村等创建工作。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加强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环卫收运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做到了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全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提升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整体功能。五是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在全区大力开展市民“十不”文明意识养成和文明行为规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除陋习、树新风”等宣传活动。六是长效机制卓见成效。建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广元市昭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明查暗访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在全市四个季度的暗访工作中,我区分别有6个乡镇位列全市前列,获得市级奖金12万元。

(二)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城市管理上档升级。

一是全面实行“四定”网格化管理。建立并落实了班子成员牵头、中层干部包片、城管干部及协管员包段的管理模式。七是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充分利用城管热线872350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热线96198、大话利州、书记区长信箱等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意见,形成了社会关心支持、群众理解配合的良好局面。

(三)巩固拓展国卫创建成果,爱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常态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围绕爱卫目标任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了医院、农贸市场、汽车站、城乡结合部和公共卫生场所等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二是普及健康教育,全区爱卫宣传实现全覆盖。三是细胞建设及各类卫生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实行长效机制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狠抓环境卫生整治,并发动干部群众齐动手开展创建工作。全年共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3个、省级卫生村15个,省级卫生单位2个,无烟单位2个。四是防病除害,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扎实开展。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病媒生物防制网络体系,组建专业消杀队伍开展群众性的除“四害”活动,组织开展了施药消杀活动3轮次,全年共投入消杀经费20余万元,消杀面达到全覆盖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部门概况

2014年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建立广元市昭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单位属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共17名(其中七级1名,八级8名,九级8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昭化区治理办本年收入合计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万元,占100%;

2017年昭化区治理办本年支出合计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万元,增长1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1万元,增长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占5%;医疗卫生支出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教育: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科学技术: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体育与传媒: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万元,占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万元。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加大城市及城乡执法力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5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创国卫。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或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治理办共有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0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外交20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外交管理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204(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

12.教育205(类)支出:指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3.科学技术206(类)支出: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207(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8.城乡社区21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9.农林水213(类)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0.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方面的支出。

21.资源勘探信息等215(类)支出: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2.商业服务业216(类):指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3.金融217(类)支出:指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24.国土海洋气象等220(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222(类)支出:指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