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广财农〔2018〕80号、广财农〔2018〕89号、广财农〔2018〕94号)文件,分三次共计下达我区2018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00万元。
(二)资金分配及使用方案
今年以来,我区遭受风灾、7.11洪灾、猕猴桃溃疡病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严重受损,经区农业局组织力量深入现场勘查核实并予以上报,并积极组织抗灾自救、灾后恢复生产,按照灾情轻重,分别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予以实情补助,救灾资金分别为:中药材类110万元、粮油类6万元、蔬菜类94万元、猕猴桃类124万元、特色水果类12万元、养殖类30万元、农业救灾物资及其他24万元(详见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