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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社区建设和其它民政事业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23 11:38:3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一、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一)资金来源。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社区建设及其他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18〕54号)下达我区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共30万元,其中虎跳镇虎跳社区、磨滩镇金包村、梅树乡潼北村各10万元。

(二)建设内容。主要用于虎跳镇虎跳社区、磨滩镇金包村、梅树乡潼北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维修及设备购置更新。

(三)项目业主及工期。由所在村(社区)为项目业主,所在乡镇为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建设工期为2个月,即2018年10月至11月。

二、其他民政事业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一)资金来源。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社区建设及其他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18〕54号)下达我区其他民政事业补助资金21.95万元,其中陈江乡麻风病康复院维修改造项目资金18.95万元,社会救助工作经费3万元

(二)资金使用计划。

1. 将陈江乡麻风病康复院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资金18.95万元,用于该院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更新。由区民政局为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工期为2个月,即2018年10月至11月。

2. 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补助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