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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环保局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05 08:40:2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201812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昭化区环保局紧紧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主题,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宪法修正案》等法律文件,不断强化干部法律意识,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是开展环保执法监察。组织执法人员对工业集中发展区重点污染源集中排查,对中纺粮油(广元)公司、泉坝污水厂、福润肉类公司等企业排污现状进行监察,“零”容忍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增强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在弘和嘉苑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布置宣传咨询台,向广大群众发放法律法规知识等宣传材料,广泛宣传宪法的重要意义,回答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对保护饮用水源保护、秸秆(垃圾)禁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开展面对面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