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昭化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卫子镇冯家岭村、王家镇金星村土地整理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行了复核。
一、基本情况
区国土资源分局实施的昭化区卫子镇冯家岭村、王家镇金星村土地整理项目,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1364.26万元;建设规模11717.70亩,其中拟新增加881.67亩耕地面积中,水田面积632.22亩,旱地面积249.45亩,新增耕地率7.52%;资金来源为四川省财政投资。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预算控制金额1000.64万元(其中:工程费965.36万元,地力培肥35.28万元)。经公开招标,四川省川力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934.95万元中标并签订合同。工程于2017年2月21日开工建设,2017年7月21日完工。工程送审金额为1058.37万元,审计核实工程结算金额为909.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国土资源分局能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基本按国家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实施和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履行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合同内外增加工程事项未见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及监理单位签发的变更令。二是未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三是建设单位未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标准施工。浆砌块石护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为干砌块石护坡。
(二)多计工程价款148.5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对合同内容履行情况的监管及工程变更和增量的监管,加大对项目结算价款的审核力度,及时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国土资源分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