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区审计局对区林业和园林局建设的柏林湖国家湿地公园一期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柏林湖国家湿地公园一期工程经区发改局批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保护与恢复、宣传教育、生态旅游工程、基础设施、科研监测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2560.16万元。财评控制价总额为1606.64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1478.30万元、待摊费用128.34万元。
工程于2015年6月30日开工,2016年8月25日完工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验收,验收为合格工程。审计核实决算金额2155.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务和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过程及财务收支情况,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提升了旅游形象,使柏林湖湿地公园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也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多计工程价款、超合同工期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施工单位未经设计变更和业主单位许可擅自扩大道路面积。二是部分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漏量。三是超合同工期。
(二)多计工程价款209.0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针对问题提出了加强投资项目及合同工期管理、依法管理投资项目、充分调动内审力量、做好工程价款和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林业和园林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林业和园林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