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计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数据真实准确,调控才能精准有效。2018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指出,加强统计法治工作,必须全面认识统计体制机制改革和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笔者从当好“四大员”,推进统计法治融入发展血液,简要阐述统计法治工作。
一、当好“大宣传员”,着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是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基础。一是领导干部带头普法是关键。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党校、中心组学习等必修课,采取“以案教学”的方式,重点学习“四条红线”的严肃性,不断提升广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统计人员遵纪执法是重点。将依法统计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采取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核等方式,督促统计人员全面系统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使统计法制精神融入到工作布置、业务培训、数据收集、数据审核、数据管理中。三是社会公众知法守法是宗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着力引导、督促其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义务,形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
二、当好“大建设员”,着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更加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对统计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统计工作的权威、信誉及质量都受到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影响,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在于抓基层基础。一是加快制度建设。扎实做好联网直报、名录库建设,规范数据生产流程,实行数据生产过程动态监控,制发基层统计各项工作制度、统计员职责统一范本,建立完善各类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推动整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把学习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为统计人员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搭建各种有效平台,制定培训计划,有规划、有系统、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教育活动,加强统计人员专业技能教育,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综合能力。坚持学以致用,鼓励统计人员钻研统计业务知识,学习经济理论知识,把握时事政策情况,努力打造一支熟悉经济、精于统计、掌握政策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三是强化标杆引领。利用统计基层基础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果,打造一批乡镇、部门、企业统计规范化工作标杆。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步伐,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统计工作流程,实现统计信息传递网络化,以信息化带动统计工作现代化。
三、当好“大执行员”,着力提高统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法治理念,使统计法治精神融入血液,浸透思想,指导行动。一是必须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要进一步强化对统计活动的管理,严格按照统计法律规定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不断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严格依法搜集统计资料,依法审核统计资料,依法加工汇总统计资料,坚决抵制对统计数据的各种干扰。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严禁借评估之名擅自修改或者篡改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二是必须依法公布统计资料。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和信息共享,是积极争取统计调查对象配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必然选择。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减轻调查对象负担,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健全部门统计资料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发布统计数据,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公布审核制度,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必须严守统计秘密。严格执行统计资料保密制度,统计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依法保密。四是必须保障公众知情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产生数据、发布信息,向公众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自觉接受监督,做好指标诠释和统计知识普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四、当好“大监督员”,着力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效震慑统计违法者。一是畅通违法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登记、受理、核实、查办、反馈制度,确保举报渠道畅通,确保举报及时得到办理。二是坚决向统计违纪违法“亮剑”。紧紧抓住各级领导干部、涉统部门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这一重点,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完善约谈告诫、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制度,强化对统计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让已经造假的后悔,让想造假的及时收手,坚决遏制数字腐败。三是打造刚正不阿执法队伍。选配好执法人员,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作风硬,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人员选配到统计执法队伍中,坚决支持统计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建设起一支坚持原则、精通业务、严格执法和作风扎实的高素质统计执法队伍。
统计法治建设没有休止符,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书写统计事业的全新篇章,开创统计事业的全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