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6.25亿元,控制在市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26.51亿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其中:全区一般债务限额23.89亿元,余额23.6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2亿元,余额2.62亿元。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项目,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