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能力建设,加强各级调解组织业务素质提升。每年按照层级(司法局、司法所、调委会)不定期分别对调委会主任、调解员、新选聘的调解员,采取集中培训为主(不少于1个工作日),以会代训、业务交流、外出学习、庭审观摩、技能练兵等为辅(累计培训不少于12个小时)的培训方式,开展全覆盖培训学习,切实提升调解队伍的综合履职能力。
二是聚焦组织健全,抓好人民调解阵地规范化建设。始终坚持以阵地建设为抓手,每年底按照规范一定数量的调解室制定工作方案,提前做好经费预算,报财政预算列支,确保经费得以保障;通过系统打造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村级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强化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纵深发展。
三是聚焦基层基础,开展好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始终坚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常态化、动态化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涉黑涉恶等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有可能引发上访、矛盾激化及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纠纷、信访隐患的排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和处置预案机制。
四是聚焦乡村治理,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始终把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作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固本良策,建立包案领导负责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构建重大矛盾纠纷动态分析研判处置机制,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的化解质量,切实提高了村级依法治理含金量,得到了党委政府肯定。
一季度,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纠纷450余件、预防纠纷94件、调解各类案件340余件,确保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杜沛生 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