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明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09:57:57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
元政府发〔2019〕28号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清明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发展。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及“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昭安办〔2019〕18号的文件精神,我镇决定从2019年4月5日至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其祥任组长,分管副镇长王行杰、贺春江同志分别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党政办、财政所、安办、村建所、综治办、林业站、农业站、元坝派出所、元坝市场监督管理所、元坝国土所、元坝交警中队、元坝水务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同时,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会,会议决定分两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开展对本辖区内的学校、工厂、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物品、加油站、建筑施工工地、烟花爆竹售零售店、特种设备、电力、娱乐场所、市场、商场、道路交通运输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排查,通过开展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我镇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立即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大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隐患的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彻底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快构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镇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检查内容
1、由各单位及厂矿企业先组织内部检查进行自查自纠,主要是对本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逐一检查,决不留死角,对自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彻底到位,不留安全隐患。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由镇安办牵头组织对厂矿企业、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娱乐场所、市场、商场、特种设备等进行重点的全面检查,贯彻落实我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注重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中的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三违”行为查处情况等。客运站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的情况;同时查处车辆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超载、超速、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各企业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有效和有无过期、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人员及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是否安排工人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及安全培训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责任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不能及时整改和消除的单位,要提请上级相关部门予以关闭。
四、检查时间
此次大检查时间从2019年4月5日至30日,采取政府领导、企业自查、政府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为主,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4月5日至4月20日,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对自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阶段:2019年4月21日至4月30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两个检查组将分组对辖区内的各单位、企业、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对这次大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次联合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施予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好的,要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由镇安办派专人跟踪落实、整改、排除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