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依法对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出发点美发店)监督结果的
公 示
昭卫公字[2019]12号
按照国家级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局卫生监督员张静、苟国玉根据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目录于2019年4月18日依法对广元市昭化区出发点美发店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内容予以公开:
1、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档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2、加强理发用品(剪刀、毛巾等)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3、毛巾消毒后应分类存放在专用保洁柜中,以预防交又污染;
4、客用美发类产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5、加强场所内空气、物表、地面的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6、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索取健康合格证明;
7、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8、设置专用的皮肤病客人理发工具箱,防止交叉感染。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