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依法对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文村乡作功村卫生站)
监督结果的公示
昭卫公字[2019]05号
按照国家级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局卫生监督员刘建益、苟国玉根据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目录于2019年4月10日依法对广元市昭化区文村乡作功村卫生站的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内容予以公开:
1、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及时上报;
2、加强场所内的空气、地面、物表的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紫外线消毒灯应每周使用75%的酒精擦拭灯管,每半年监测强度,并做好记录;
3、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按类别分别装置在相应的容器内,并做好转运记录。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