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依法对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伏洪保诊所)监督结果的公示
昭卫公字[2019]07号
按照国家级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局卫生监督员刘建益、苟国玉根据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目录于2019年4月10日依法对广元市昭化区伏洪保诊所的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内容予以公开:
1、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及时上报;
2、加强场所内的空气、地面、物表的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紫外线消毒灯应每周使用75%的酒精擦拭灯管,每半年进行监测强度,并做好记录;
3、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按类别分别装置在相应的容器内,并做好转运记录。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