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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树乡2019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 15:42:01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梅树乡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梅树乡2019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昭化区梅树乡人民政府

 201932

梅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方案

 

为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御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水平,避免或尽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各村、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并根据本预案制订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地质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区域和地段,国土资源所与各村监测员要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划

定危险区和警示范围,并设置警示标志予以公告。

   (二)灾情报告

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向乡人民政府和明觉国土资源所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灾害原因。发生大型以上的地质灾害,各村除了向乡人民政府和明觉国土资源所报告外,还可直接向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位置、时间、伤亡人数、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和救助措施等。

三、地质灾害等级划分

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小,将地质灾害灾情及险情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下的。

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明觉国土资源所、乡综治办、明觉派出所、明觉水务农机站、乡民政所、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乡信用中心社等部门为梅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

谭书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侯瑞冬    明觉国土资源所所长

         乡财政所负责人

            王      乡民政所干部

            金宏宝    乡党政办负责人

吕晓波    乡林业站站长  

袁小勇    乡卫生院

李元斌    乡综治办负责人

贯小艳    乡小学校长

杜明武    明觉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李元斌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职责。   

1.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应急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向区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协调各应急工作组按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地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谭蓉同志负责。责任单位:乡综治办、明觉派出所、明觉国土资源管理所、明觉水务农机站等部门。主要职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受灾人员,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对已发生的灾害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救,抢修或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组织专业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除险情。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明觉国土资源所牵头,责任人:侯瑞冬。责任单位:卫子水务农机站、乡民政所。主要职责: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

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由乡卫生院牵头,责任人:袁小勇。主要职责: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乡综治办牵头,责任人:李元斌。责任单位:乡综治办。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迅速疏散灾民,保障交通干线及通讯设施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乡民政所牵头,责任人:王。责任部门:乡财政所、民政所。主要职责: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及救济物资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地质灾害的善后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乡党政办牵头,责任人:金宏宝 责任单位:明觉国土资源所、乡民政所、卫子水务农机站等部门。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及时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组织险情监测、随时掌握灾害险情动态,并将灾情、险情应急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乡财政所牵头,责任人:樊强。责任单位:乡信用社、乡民政所。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应急抢险救援程序

(一)乡辖范围内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专业部门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二)领导小组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将灾情报告区政

府,并立即赶往现场,指挥村社及有关部门实施人员撤离和财产转移,实施紧急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并进一步了解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三)地质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并根据灾害类型采取相应救援措施,不得拖延、推诿,应立即组织救援,减少灾害损失。

(四)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各村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现场抢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立即组织营救受伤受困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生命财产安全。

2.迅速查清灾害源,并对可能发生的继发灾害和后续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作出判断、预测。

3.要采取消毒等防范措施,预防灾害可能对人体、土壤、水源等产生的危害。

  4.对灾害发生点进行监测。

  六、其他

(一)各村要及时公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电话

       (二)在汛期,各村及有关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

(三)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

昭化区梅树乡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0839——8716001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地质灾害值班室 0839—8722625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昭化区分局明觉国土资源所 0839—831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