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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妇女中开展第二轮“比孝敬、比干净、比上进、比和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16:49:21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妇女中开展第二轮“比孝敬、比干净、比上进、比和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发挥全乡妇女在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文明家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涵养优良家风、创树淳朴民风、形成文明乡风,为早日实现脱贫奔康、文旅兴乡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

1.居住在我乡3年以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乡风文明、弘扬家庭美德的全体妇女。

2.第一轮“比孝敬、比干净、比上进、比和睦”活动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3.推荐参评的对象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家庭成员无不良信用度,不参与黄、赌、毒和邪教组织,原则上在文明双创评星定级中获三星级及以上的文明户中产生。定有家规家训、建有庭园经济的优先。

三、评选条件

(一)“比孝敬——孝老敬老好儿媳”评选条件

1.理解并尊重双方父母的意愿。

2.通情达理,与长辈相处融洽,一贯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老人极大关怀,得到社会和周围群众广泛好评。

3.关爱亲人、夫妻和睦、妯娌团结、关心姐妹兄弟成长,邻里关系好,家中无忤逆徒。

4.原则上在婚娶的儿媳妇中评选。

(二)“比干净——居家洁净好母亲”评选条件

1.窗明几净,室内整洁,房屋功能分区,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挂,无蛛网灰尘。

2.衣着得体、衣被叠挂、床铺整洁、卧室干净。

3.厨房清洁明亮,洗碗帕白净,厕所无异味,家中无脏乱差。院坝、入户路干净,车辆、农具等摆放有序,人畜分离,柴草进棚,无乱搭乱建。

(三)“比上进——勤劳致富好贤妻”评选条件

1.积极创业、踏实肯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的致富理念,不等不靠、自强自立发展庭园经济或协助家人发展产业效果好,家庭经济效益好、发展快、带动能力强。

2.家庭和睦,关心他人疾苦,维护集体利益,群众和社会评价好。

(四)“比和睦——邻里喜爱好大姐”评选条件

1.夫妻恩爱,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妯娌团结,兄弟姐妹友爱,模范践行家庭美德。

2.为人爽快,邻里和睦,团结互助,弘扬正气,真诚礼让,信守承诺,家中无怒争骂。

四、总体安排

(一)步骤和方法

1.推荐人选。采取村组织推荐和召开群众会的方式推荐。填写候选人推荐表,签署意见后报送乡评选活动办公室。
  2.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本次评选活动由乡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充分听取被推荐人的家人、邻居、亲戚和村组党员、干部的意见,征求乡纪委、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无异议后议定初步候选人。

3.确定正式人选。对议定的初步候选人通过广播、各村微信群、各村组公示栏公示五天,乡评选活动办公室将无群众反映的候选人名单报乡党委审核确定正式人选。

(二)时间安排

1.评选“比孝敬——孝老敬老好儿媳”:推荐人选时间定在5月5日至5月30日,组织考察时间定在6月1日至6月15日,在今年荷花节上进行宣传表彰。

2.评选“比干净——居家洁净好母亲”、“比上进——勤劳致富好贤妻”:推荐人选时间定在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组织考察时间定在12月下中旬至下旬,在迎新晚会上进行宣传表彰。

3.评选“比和睦——邻里喜爱好大姐”:推荐人选时间定在2020年2月上旬至月底,组织考察时间定在2020年3月上旬至中旬,在2020年桃花节上进行宣传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要成立专门机构,将此项工作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村院落、文明星级评定、家庭道德积分、践行家规家训等活动结合起来,确保统筹有序推进。

2.严格评比标准。在评比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真正把群众身边的典型评选出来,让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3.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活动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到活动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对评选的人选及事迹,在全乡广播、各村微信群、各级宣传栏和召开的节会活动上进行广泛宣传和表彰,在全乡上下形成积极的、健康的、向善的、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柳桥乡第二轮“比孝敬、比干净、比上进、比和睦”“四比”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委员会

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柳桥乡第二轮“比孝敬、比干净、比上进、比和睦”“四比”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邢显锟 乡党委书记

              王怀志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  陆  渊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徐锦斌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杨   沫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罗   璐 乡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张绍国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冯建光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 员:    王  霞 乡党政办负责人

              张桂芳 乡纪委副书记、乡妇联副主席

              吴兴明 乡纪委委员、统计站站长、农技干部

              卫    丹 乡妇联副主席、林业站干部

              王    倩 乡团委副书记、脱贫办干部

              王菊秀 乡财政所负责人

              王美蓉 乡民政所负责人

              陈  浩 乡村建所负责人、环保办工作人员

              刘   军 乡综治办负责人

              商仕文 乡司法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锦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沫、罗璐为办公室副主任,王霞、张桂芳、卫丹三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