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依法对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香溪小学)监督结果的公示
昭卫公字〔2019〕20号
按照国家级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近日我局卫生监督员苟国玉、邹娟根据国家级卫生监督抽检单位目录依法对广元市昭化区香溪小学的学校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内容与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1.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落实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2.学生公寓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各项制度上墙,落实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学生公寓的消毒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3.加强学生“三检”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学生病情追踪记录;
4.加强校园环境的消毒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5.学生教室使用的桶装饮用水须索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饮水机须定期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6.配置食堂配餐间紫外线灯。
以上整改意见该校已于2019年4月29日前整改到位,并向我局传送了整改报告和整改照片,已基本符合《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标准的规范要求。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