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各股室、乡村建所重点对我乡农房建设和燃气经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工作人员现场向农户以及施工工匠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现将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情况
这次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10余处,在检查农房建设过程中,施工工匠安全意识薄弱,未带安全帽3处,未设置防护措施、无警示牌8处,用电不规范2处,使用灯笼架1处;全乡液化气经营仅1处,营业执照区外注册未备案,检查发现无经营台账、液化气气罐储存室有杂物等情况。
二、整改措施
农房建设、燃气经营均属于从事高危作业,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乡党委、政府以消除农村群众住房、燃气经营使用安全隐患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举一反三,对全乡农房建设方面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本次对农房建设、燃气经营等方面排除出的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治理,根据我乡实际,成立农房建设、燃气经营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由乡长王勇为组长,分管领导向中红为副组长,村建所、安办、交管办等部门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村建所,由王赐明为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二)明确重点,强化监督。我乡以农房新建、农房改造、重点工程项目、燃气经营为重点,全面展开排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销号闭合管理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督双重举措,切实做好建设系统安全保障。
(三)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经过本次检查,我乡认真总结经验,要求村建所严格执行农房建设规范化要求,在特殊工种方面农房建设工匠必须持证作业,严格遵守施工工艺流程和区住建局下发的农房建设图集施工,建设中所需材料严把质量关,均要符合相关规定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房建设、燃气经营安全管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乡将从4个方面入手,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加强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教育,对自建房户主和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二是强化管理,提高预防隐患能力,逐步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燃气经营使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执行力度;三是严格建设工程源头管理,加大对建材入乡检查力度,保证行业领域内材料质量合格;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现场监管,认真全面开展行业内安全隐患排查,存在问题实行台帐管理并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