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元坝镇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元坝镇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4日
元坝镇2019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着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发生较大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3.周边乡镇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应急措施及处置原则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元坝派出所和元坝交警中队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为有效开展我镇交通事故救援工作,镇政府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其祥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贺春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行杰 镇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成 员:杨 峰 镇党政办负责人
王 莉 镇财政所所长
胡小军 镇安办负责人
朱玉莹 镇综治办负责人
吕友琼 镇民政所所长
肖益承 镇群工办负责人
邢 耀 元坝派出所所长
蒋 雷 元坝交警中队中队长
杨永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 剑 镇安办专职安全监管员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交管办,贺春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剑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全镇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重大方案与措施的审定。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救护工作,具体负责现场组织指挥,人、财、物调度,组长不在时,代行组长职责。
3.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收集分析交通情况,制定应急方案,掌握动态。
4.成员单位:
交管办:负责交通工具安排,应急物资储备。
道安办:负责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做好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被毁的恢复。并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检查、排查、信息收集上报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抽调医生参加抢险,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元坝派出所、元坝交警中队:负责维护正常秩序,依法打击破坏抢险的犯罪分子。
民政所:负责做好群众的优抚安置,保证群众生活供给。
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与抢险,成立抢险预备队。
财政所:负责抢险资金的落实,购买抢险物资的准备。
五、防灾和自救
各村(居)要认真做好预防工作,努力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当遇交通安全事故时,所在村及时组织人员实施自救,镇政府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车辆、物资实施支援。当某道路路段、桥梁发生垮塌、堵塞交通,由所在村组织人员先期进行抢修,保证车辆畅通。
六、工作纪律
严格交通安全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任何单位,个人在抢险中,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车辆不得讨价还价,对玩忽职守,临阵退却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