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广元国成公司,区国投公司:
为加快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乡镇开展拆旧复垦“大比武”,现将《广元市昭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大比武”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广元市昭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工作“大比武”奖励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增减挂钩项目),奖励先进,激发后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大比武”期间实施成效显著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励范围
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大比武”的10个项目9个乡镇,分别是2018年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青牛乡、丁家乡、太公镇、柏林沟镇,2019年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沙坝乡、白果乡、梅树乡、王家镇、磨滩镇。
二、评奖的原则及标准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评比原则。
2.以各项目区完成拆旧复垦面积的比例为标准(计算公式:拆旧复垦面积/规划立项面积×100%)。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以各项目区完成拆旧复垦面积比例设置四个奖项,分别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特等奖:完成比例达到100%以上,奖金50万元;
一等奖:完成比例达到90%以上,奖金30万元;
二等奖:完成比例达到80%以上,奖金20万元;
三等奖:完成比例达到70%以上,奖金10万元。
完成比例未达到60%的乡镇,实施项目认定为不合格,不参与项目评奖。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增减挂钩项目指挥部、区纪委监委、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对不合格项目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考评问责。
四、兑现奖励办法
1.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大比武”各奖励档次不受名额数量限制,达到复垦比例即可获得对应数额奖励。
2.参与评比的乡镇可按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兑现奖励,在项目验收前达到对应档次即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当达到下一个获奖档次条件时,由项目乡镇申报指挥部审核后予以补差,但不得重复累计奖励。一个乡镇同时实施多个项目的应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考评。
3.奖励资金由投资实施单位在增减挂钩项目不可预见费用中统筹列支,各乡镇应将奖励资金作为乡镇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不得违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