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承接以成都为主的家居产业转移,建设绿色环保、创新智造、时尚创意、产城一体的中国西部绿色家居产业城,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优化政务服务
1.对各入园项目实行“四个一”服务推进机制(一名县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位部门负责人、一位经办人员),维护企业正常建设和生产经营秩序;
2.引进的家居企业全部实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相关部门安排专人代办行政审批手续并限时办结。
二、保障生产要素
3.企业可选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用地,可享受差别化年期出让和弹性出让供地;
4.根据项目进驻先后、投资强度、品牌优势等条件,可享受1-5万元/亩的优惠地价;
5.可代建标准厂房,供入园企业租赁、购置或分期购置;
6.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排污、通讯等管线统一建设到项目红线处;
7.企业引进中高级人才同等享受区内人才引进奖补政策,职工培训享受劳动技能培训补助,职工子女可就近上学。
三、提供财政补助
8.项目建设期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区级留成部分,上级分成部分按下限收取;
9.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和市各类专项资金,帮助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等;
10.入园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区级留成部份按5年期限进行补贴,前3年全额补贴,后2年减半补贴;
11.租赁标准化厂房的企业,按园区租赁指导价30%-50%的标准给予2年租金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2.企业在中央电视台首次进行品牌宣传的,凭广告费用支付凭证按10%-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3.入园企业生产的产品,需运输到成都市而增加的物流成本,两年内给予30%-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做大做强
14.对年产值首次过1亿、5亿、10亿、20亿、5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15.对首次税收贡献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纳税总额10%-20%的特殊贡献奖;
16.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企业或所有权人,分别按每件20万元、10万元、3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企业融资
17.对主板上市的企业,省市区分阶段共奖励830万元;对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省市区分阶段共奖励800万元;对“新三板”和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的企业,省市区共奖励125万元。
18.设立规模不少于1亿元的家居产业发展基金,专项支持入园企业发展;
19.市、区国投独资的信贷担保公司,优先为转移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担保费用按市场费用的30%-50%收取;
20.因项目建设需要贷款的,按核定利息的20%-40%予以贴息,同一企业连续享受贴息不超过2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六、帮助过渡生产
21.对安全环保达标且能入园的家居企业,由政府统一组织不超过2年过渡期的生产生活用房,租赁给企业使用;
22.租赁价格按年度给予不超过市场价格50%的补助,补助期不超过2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3.过渡企业迁入园区时,给予5-20万元的搬迁费用补助。
附则:
入园企业需具备以下要求:
1.在昭化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生产经营成果的统计、结算、纳税均在昭化区境内;
2.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80万元以上,容积率达到1.3以上,亩均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
3.项目符合园区建设规划和产业规划,消防等安全设施齐全,环保排放达标;
4.优先承接有意转型升级、有品牌、有知识产权的家居企业入园,鼓励入园企业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