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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5 11:37: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梅树乡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决定成立梅树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  杰    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  铭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谭书剑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袁小勇    乡卫生院院长

        李元斌    乡综治员

        杜明武    明觉派出所所长

        王  旗    民政所所长

        樊  强    财政所所长

        石  蕾    卫子司法所所长

        金宏宝    乡残联负责人        

各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铭同志兼任,由袁小勇、李元斌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季度定期组织召开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全体人员以及辖区村帮扶关爱小组组长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研究解决本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及时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掌握既往有过肇事肇祸或危险行为倾向及危险度评估15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督促指导本乡村委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开展工作。

(四)每半年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村委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和考核

(五)按照县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本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并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

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与复核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建立健康档案及随访服务等工作。

(七)及时组织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苗头事件,组织公安、卫生计生、村委会、家属对患者及时送治。

(八)了解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状况,组织做好有关救治救助等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

(九)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

 

 

广元市昭化区梅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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