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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丁家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丁家乡2019年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07:12:1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丁家乡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相关部门:

根据昭总河段长办〔2019〕47号《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2019年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内容,乡人民政府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丁家乡2019年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昭化区丁家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3日         



广元市昭化区丁家乡2019年全面落实河湖

长制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根据《广元市昭化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广元市昭化区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河流、水库、渠道、塘堰(以下简称河库渠堰)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维护河库渠堰健康生命。

二、主要目标

全乡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乡场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全乡境内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及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全面启动嘉陵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限期迁建、拆除或关闭其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排污口。

2.开展饮用水源地整治专项行动。以“千吨万人”(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年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本信息核实,查清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以及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完成排查任务。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3.开展河库渠堰“清四乱”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河库渠堰管理保护,在全乡所有河库渠堰范围内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年底前全面完成河道“四乱”问题及库渠堰“四乱”现象整治。推动全乡河库渠堰面貌明显改善。

4.开展河库渠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配合省、市、区在年底前完成嘉陵江干流管理现状调查摸底、基础测绘、洪水分析计算等工作,推求河道管理范围线形成工作底图,基本完成嘉陵江干流(丁家段)管理范围划界工作。

5.开展主要通航河流非法码头整治。在嘉陵江主要通航河流配合开展非法码头整治,年底前完成应取缔非法码头的拆除和生态复绿。

6.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行动。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7.开展水库及塘堰水质整治工作。规范承包养鱼协议,加强水库及塘堰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水库及塘堰水质治理力度,强化入库(渠堰)污染物总量控制,持续开展水质监测检测,建立完善水库、塘堰水质提升长效机制,确保水库及塘堰水质持续改善向好。

8.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健全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完成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到年底全乡污水处理率乡场镇达到90%、建制村达50%,场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开展存量垃圾整治工作。

9.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嘉陵江流域(丁家段)污染防治、“三磷”综合专项整治等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配合落实《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0.启动农村水环境治理。在所有中小河库渠堰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各村、乡属有关部门针对农村河库渠堰管理、垃圾处理、污水治理、黑臭水体、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提出治理意见。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取缔网箱养鱼、围网养殖、施肥养鱼和污染水质的各种经营活动,逐步改善水库水质。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制定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清单,重点整治农村地区房前屋后及河(湖)、库、塘、沟、渠,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1.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摸排调查重点乡镇黑臭水情况。

12.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害,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坚持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循环、循环利用原则,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综合施策路径,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就地就近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3.持续推进河道生态修复。继续做好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

推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强化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及非法捕捞行为,严格落实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开展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拯救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域生态修复,确保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规范养殖行为,抓好全区禁捕工作,推动规划及方案落实落地。

(六)创新举措,务实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落实

14.开展河库管理保护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大力开展河库管理保护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着力打造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样板河流和水库,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全乡河库管理保护及治理整体成效。年底评选1至2个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的河湖长制示范村、乡属部门,创建河库管理保护示范区。

14.加强督查考核。根据“一河(库渠堰)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分别制定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的河流、水库、渠道、塘堰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四张清单”,严格工作报告制度,促进河(库渠堰)长履职尽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并对发现问题通过提示、约谈、通报等形式促进整改。完善考核机制,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考核。


15.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工作力度;开展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湖环境、建设水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河段长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