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龙兆学主持召开七届区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广元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财政部门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并提出我区贯彻意见。会议要求,一是提高对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认识、提高站位,把隐性债务化解作为一条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重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严禁违规担保、违规举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积极发挥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各部门、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政策的要求规定,严禁以各类名义、形式,违规担保举债,营造安全、稳定、宽松的发展环境。三是量力而行,确保可持续发展。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发展为民的理念,项目建设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缓为,学会并做好债务风险分析,从项目立项开始,就要考虑建设项目的前景及预期效益,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超出偿还能力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开工建设。四是大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要紧盯国家支持类的债券,做好项目的论证、规划、设计等工作,包装好项目,主动作为,加大债券争取力度,补齐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短板,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五是坚决遏制债务增量。要切实摸清债务底数情况,不新发生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确保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得到有效控制,推动存量债务如期消化,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会议传达学习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并提出我区贯彻意见。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政策。要做好市、区相关政策的学习,深入理解,对政策支持对象和政策具体内容逐条梳理、逐项研究,确保各项政策真正服务于小微企业。要强化政策落地。要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加强政策宣传,相关部门要尽职履责,做好服务,金融部门要架起银行、担保公司与小微企业的桥梁,创新抵押方式等,让成长型的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前,学习解读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