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昭化区清水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昭化区清水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昭化区清水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清水乡场镇(关帝庙村九社)
3、建设单位:广元市石油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对加油站进行整体改建,将现有单层储油罐改为双层储油罐,新建站房、加油机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同时对厂区现有平面布局进行调整。改建后,设置埋地双层防渗漏卧式储油罐3个,四枪加油机2台。 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期短暂,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所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清水乡污水处理站。项目不设置洗车服务,站场不进行冲洗,无冲洗废水。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六必须,六不准”相关要求,施工扬尘通过围挡、洒水抑尘、加强清扫、覆以防尘网等措施进行处理。营运期通过采用密闭卸油,设置卸油、加油二次油气回收系统等措施减少卸油及加油过程中的油气排放,发电机废气采用自带的消烟除尘器处理。场站内种植绿化带和景观植物,减小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呼吸阀排放口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相关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采用降噪作业方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施工布局、规范施工车辆出入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项目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装置、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噪声排放处理,同时加强机动车管理,使区域内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靠近交通干线一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部分用于回填,剩余土方用于绿化,无弃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可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场所。营运期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点规范储存。隔油池油泥、油渣、废油以及其他含油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污泥清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不得在厂区内暂存。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遵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GB50156-2012)建设各项设施,落实安全评价报告、消防设计提出的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做到地面硬化,隔油池、油罐等防渗、防腐。同时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防范应急措施,将风险事故隐患降至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