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拣银岩街道林业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完善扶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精准脱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昭化区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区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工作。各地要认真清查统计辖区内未颁证的集体林地,通知权利人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按中央、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确保确权颁证率到达90%以上。
二、加强林权证发放管理工作。各地应建立并完善集体林权证发放登记台账,林权证、股权证未发放到户的必须限时整改,尽快发放到权利人,重登、错登、漏登林权的,应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操作细则》积极整改,并及时告知权利人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换发新证。
三、积极做好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改革工作。各地要重点排查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是否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原则确股分利到户,对未确股分利的集体统一经营林地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确股分利到户。个人代表集体持有的林权证,林权权利人要尽快变更为集体经济组织,并附股权名单。
四、持续推进经济林木(果)确权颁证及抵押贷款工作。各地要认真领会《昭化区经济林木(果)确权登记暨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强化政策宣传,以核桃、花椒、猕猴桃等产业为突破口,持续高效推进经济林木(果)确权颁证及抵押贷款工作。
五、加强政策性森林保险宣传。政策性森林保险是一项惠农、富农政策,老百姓自费保费占比很低,大部分都是财政支付,各地要加大辖区内森林保险的宣传力度,并配合乡镇保险员保费收取。全区范围内的公益林原则上全部投保,商品林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实施森林保险,投保人愿意缴纳自身承担部分保费的,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范围。
广元市昭化区林业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