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政协广元市昭化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14 14:02:32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释如悟代表:

你在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宗教教职人员两险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族宗教局等5部门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广府办函〔2010〕192号)规定,广元市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均应在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各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统一组织,以个人身份参保;位于城市的宗教场所教职人员按城镇居民标准缴纳养老保险;位于农村的宗教教职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宗教教职人员可按照属地和自愿原则,以个体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文件规定,教职人员如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可由宗教场所统一到区社保大厅办理参保及缴费手续,也可由区民宗局向区社保局报送花名册,由宗教教职人员带上身份证到区社保大厅办理参保缴费。如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由宗教场所统一到乡镇保障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族宗教局等5部门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广府办函〔2010〕192号)明确,各县区政府在宗教教职人员第一次参保时,对养老保险补差部分给予50%以上的补助,年度保费适当补助。其余部分由宗教场所统一缴纳。目前,仅对宗教人员第一次参保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年龄补差部分政府补助资金有明确规定,但对个体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没有补费政策。

下一步,昭化区人社局将开通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负责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解释和办理具体政策业务。

感谢你对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人社局   联系人:陈 宗

联系电话:8725629    邮 编:628021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