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部令第4号),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昭化米酒项目”的建设开发,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特将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昭化米酒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食品工业园区
(4)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9.73亩,建筑面积20431.02m2。
二、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四川杨氏一九酒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食品工业园区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0371-87565556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宝塔大厦66号就业大厦2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资料、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分析本工程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