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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4-03 09:37: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昭化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区交通运输局共有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其他事业编制16人。2019年预算实有在职编制内人员27人,较去年24人增加3人,其中:公务员0人,事业人员3人。按财政供给率分,均为财政全额供给。全局退休人员共5人,均为行政人员。固定资产总额305万元。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定全区交通运输政策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及站卡设置的协调和归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预算情况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18234.86万元,较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11221.77万元增加7013.09万元,增长62.5%。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18234.86万元,较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11221.77万元增加7022.12万元,增长62.5%。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51.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39万元、津贴补贴32.9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3.69万元、绩效工资42.1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4.09万元、医疗保险12.93万元等。公用经费支出49.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2万元、咨询费5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3.8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9.2万、会议费1.2万、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等。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7883.33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3.30万元;与去年相比持平无增加减少;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

四、其他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绩效预算目标主要包括部门综合预算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