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安全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严肃“失职问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直接抓”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同时对在建水利工程按规定逐个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全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严把“质量关”。始终秉持“安全生产工作与工程建设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工作理念,适时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核定、核备,认真查阅相关施工资料,并依据规程规范和工程设计资料,客观真实地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和签署核备意见,切实提高质量评定工作的准确性、严肃性。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营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严肃追究麻痹大意、玩忽职守等失职渎职责任。
严把“整改关”。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明确排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通过下达整改指令书、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等方式,实行挂单整治,限期销号。全程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加大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力度,并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严把“值守关”。针对今年特殊天气情况,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尤其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垮坡、坠落、火灾、电击安全事故的应对措施 ,确保无信息盲点,无监控盲点,无工作盲点,发生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