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08711.6万元,同比增长9.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98127.1万元,增长9.9%。
按经营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64225.5万元,同比增长9.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4486.1万元,增长9.3%,乡村快于城镇0.1个百分点。分行业看,批发业35422.1万元,增长11.3%;零售业148679.5万元,增长7.8%;住宿业1514.1万元,增长7.6%;餐饮业23095.9万元,增长15.7%。按消费形态分:书报杂志类增长迅猛,实现零售额1182.5万元,同比增长59.3%;化妆品类下降较为明显,实现零售额150.2万元,同比负增长10.1%;汽车类增长缓慢,实现零售额83367.6万元,同比增长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