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央、省、市、区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明确如下:
一、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职责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全面监管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督促落实全镇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二)主持研究和解决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每季度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主持或者委托政府分管副镇长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主持召开或委托分管副镇长主持召开1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
(四)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按要求配备监管人员和装备,将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五)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亲自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指挥抢救,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六)按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二、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职责
镇政府分管安全副镇长为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协助镇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组织督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并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每月综合检查督导1次安全生产工作。
(五)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镇政府分管专项工作领导职责
政府分管专项工作领导是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直接监管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2.督促分管范围内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
3.督促分管范围内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并督促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
4.督促分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每季度检查1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按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6.分管范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每季度向镇政府报告1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具体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书记 姜荣鑫
1.对全镇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本镇的贯彻实施。
2.负责建立健全镇党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督促落实。
3.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目标考核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定期调研、检查、督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5.镇境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戴亚男
1.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负责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本镇的贯彻实施。
2.负责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督促落实。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并定期调研、检查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4.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专项整治投入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
5.镇境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并定期督导分管领域及联系帽盒山村及属地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三)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金廷福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情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负责监督和检查各村(居)、镇属各部门、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肃性。
3.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并定期督导分管领域及联系冯家坪村及属地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5.分管行业领域发生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四)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赵从政
1.负责党委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本镇及分管联系领域的贯彻实施。
2.负责对政法系统和分管联系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定期督导分管领域,及明安村工作及属地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3.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负责对全镇安全生产兼顾管理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村(居)及有关部门及时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
4.研究和解决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村(居)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5.分管行业领域发生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五)镇党委组织员 肖琳先
1.负责镇党委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本镇及分管领域的贯彻实施。
2.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思想、党校、失地农民保险、社保以及机关后勤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定期分管领域及联系马蹄滩及属地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述职和业绩考核。
4.分管行业领域发生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冯子红
1.负责镇党委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本镇及分管领域的贯彻实施。
2.负责对国土、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民生工程、扶贫移民、统计、农电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并定期督导分管领域及联系岚黎村及属地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协助镇长研究和解决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政府各村(居)、各部门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工作。
5.分管行业领域发生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七)镇纪委书记、人武部部长 陈亚鹏
1.负责镇党委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本镇及分管领域的贯彻实施。
2.负责对农村交通建设、环境保护、武装和民兵预备役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并定期督导分管领域及联系向阳村及属地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协助镇长研究和解决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政府各村(居)、各部门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对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造成一定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干部的调查处理。
5.分管行业领域发生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八)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仲素蓉
1.负责镇党委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本镇及分管领域的贯彻实施。
2.负责对计生、卫生、教育、旅游、文化、应急广播、新农合及各类保险、劳动保障等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并定督导分管领及负责白马村及属地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协助镇长研究和解决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政府各村(居)、各部门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工作。
5.分管行业领域发生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事故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