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豆制品加工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豆制品加工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豆制品加工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中国食品产业发展重点园(元坝镇泉坝村三社)
3、建设单位:四川香香嘴食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
5、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燃煤锅炉为燃气锅炉,收集污水处理站臭气进行处理。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不新增生活废水,新增生产废水(10m3/d)依托处理池(有效容积50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进一步优化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以新带老”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密闭生产车间、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转运环境管控,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加强主要风险物质及化学品(空压机油、天然气、碱等)管理。落实并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因风险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八)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