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闭
你还可以输入40
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6:32: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公安业务信息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学习。20194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进一步吃透条例精神,分局组织开展了党委会前学法、部门集中学法等活动,让全体民辅警对公安业务信息的公开与保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二)加强制度保障。分局制定了《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公开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进行及时公开,对涉及户籍办理、驾驶证申领等民生事项,分局在各派出所、政务中心、车管所等窗口单位公布办事流程、印发宣传小册子,提升服务的效率及针对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

(三)拓展公开渠道。分局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在互联网、网上公安局等媒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充分利用昭化公安的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群、微博、小视频等形式,及时公开公安业务、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动态等事项。

(四)强化日常监督。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及全局统一公开的责任分工,分局督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各分局各部门牵头的公开平台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把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2019年,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主动公开信息累计262余条,主要内容涵盖行政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民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以及其他需公开的内容,全区公安机关主动公开和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实践与理论存在着差距。熟练掌握并准确践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非一蹴而就,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深化理论学习,用理论认知不断指导实践。

2.信息公开的指导与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同级人民政府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需进一步加强。深入践行信息公开,离不开的人民群众的支持、理解与监督,群众对条例的理解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讲解,让百姓充分认知权利边界。

4.信息公开的宣传方式和内容的丰富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及时汇集实践中存在的疑难点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人民政府报告,厘清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

2.进一步加强对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协商联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权利,赢取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4.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