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令
第2号
一、全区所有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村社干部不参与、不组织、不承办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广大群众、餐饮服务经营者、乡村厨政,不得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者延期举办。
二、各镇一律取消休假,村社干部必须留村驻守、不得外出;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一律取消休假;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取消休假,其余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各成员单位自行统筹;其余单位,严格值班值守,随时按照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保证充足工作力量。
三、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是否有2020年1月8日及以后从武汉及湖北到昭化的人,以及从昭化区去过或者路过武汉及湖北的人,各单位“一把手”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1月26日下午14点前报区卫健局。对没有如实报告,导致出现疫情的,区纪委监委将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一把手”。
广元市昭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总指挥部(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