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日办结”疫情防控资金。收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级专项资金时即办,一日之内务必下达到相关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本级支出实行预安排,资金文件“随到随办”,做到办理不“过夜”。
二是“一站式服务”支付财政资金。进一步简化财政资金支付审批至1个环节,所有财政资金支付实行“大平台”一站式办理,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支付”,相关纸质审批资料待疫情结束后补齐备案。截至目前,已支付财政资金3812万元。
三是“三管齐下”便利政府采购。对采购新冠肺炎防控救治所急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执行紧急采购规定;对防治新冠肺炎所需的未挂网药品,医疗机构“先采购后备案”;疫情期间对必须采购的项目实行电子评标,网上竞价。通过此方式正开展评标1个。
四是“一网化办公”助推高效财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财政评审业务推行“电子化办公”方式,财评继续实施资料“容缺管理”等制度,方便办事群众。已办理财评项目4个,送审金额1642万元,审定14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