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疫情以来,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坚决做到依法防控疫情和法律援助工作两不误,“四举措”助力农民工在疫情期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了弱势群众不跑路或最多跑一次路维权目标。
一是法律援助“云受理”,提升为民法律服务水平。疫情期间,为减少受援群众外出,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电话、QQ、微信、微博等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实现“线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受援对象审核通过后,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预约,确定时间地点,进村入户收集资料,现场受理援助案件,切实为老百姓和弱势群众解决“后顾之忧”,法律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法律文书“自跑路”,构筑便民法律服务体系。对贫困户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扶贫信息平台,提前了解掌握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的信息,将第一书记作为法律援助与贫困户的“使者”,加强沟通联系,将待签字的法律文书由第一书记带回村内,在第一书记入组入户帮扶的过程中完成文书签字。在援助贫困户过程中,将贫困村及贫困户作为重点法律援助对象,始终坚持数据文书多跑路,贫困群众少跑路,减轻经济压力。同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用法律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援助案件“远程办”,助力困难群众复产复工。随着疫情形势持续向好,昭化区大量农民朋友陆续返回浙江、广东、上海等省市复工复产,部分申请的援助案件还在办理,为了减少受援群众外出务工的忧虑,法援中心“一对一”对委托授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普及宣传,告知农民工可授权委托的对象及授权范围,必要时接受外出农民工的特别授权,在农民工的授权范围代为调解与和解,让农民工复产复工与维权两无忧。
四是援助效果“云回访”,畅通维权“最后一公里”。法律援助中心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确保农民工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在案件办结后,通过回访,对履行期届至未履行支付义务的判决书、调解书,接受委托代拟强制执行申请,通过执行程序确保农民工权益的实现。同时,通过回访掌握援助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和整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疫情期间,受理援助案件87件,其中农民工维权案件38件,解答法律咨询713人次,代书28件,切实维护了全区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白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