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柳桥乡柳桥村八社朱家沟弃土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柳桥乡柳桥村八社朱家沟弃土场建设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柳桥乡柳桥村八社朱家沟弃土场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柳桥乡柳桥村八社
3、建设单位:广元三泽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弃土场一处,最大堆积标高585m,最低标高545m,总堆高度为40m,设计堆积区域容积159.12万m3,场区总占地面积约101410m2。弃土场分四个阶段布置,共设四个台阶,其标高分别为:+585m、+575m、+565m、+555m,台阶外坡比为1:2.0,安全平台宽度8.0m,总投资10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8.9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安排专人洒水降尘,堆料场、原料运输采取覆盖措施。运营期设置专用洒水车,安排保洁人员定期清扫路面。运输车覆盖篷布,降低运输道路扬尘排放量。弃土场四周设置移动式降尘雾炮机,减少或消除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等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预处理后用于农林施肥。弃土场淋溶水经三级沉淀池(300m3)处理后就近排放至附近地表水体,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辆限速、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转运的环境管控,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回填于弃土场内。
(六)全面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弃土场安全监测,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截排水沟、盲沟、挡土墙,加强边坡防护,防止雨水冲刷弃土场引起水土流失。加强弃土场管理,严禁混入危险废物。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作业场地破坏面积,遵守施工工艺和施工顺序等措施,减弱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和设计,遵循因地制宜,按照适地适树适草的原则,对弃土场进行复垦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