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制定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二)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承接、保留、下放、取消及动态调整。
(三)负责区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行政审批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六)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式管理,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七)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预警监督检
查。
(八)负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化(含电子监察系统)
的管理和维护。
(十)负责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制度机制,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
(十二)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及时承接上级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落实“放管服”、“马上办”和“最多跑一次”等工作,为办事群众打造一个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窗口平台。
(二)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链条,开展好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继续开展好“特色服务”,力争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天候”、“无障碍”服务。继续为招商落地企业“第一时间”提供无缝对接,确保做好证照办理、企业设立等工作畅行,为昭化区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更优政务服务环境。
(三)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确保现场办结率99.5%以上,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评议满意率98%以上。1、实行办件回访,确保规范服务;2、按月通报办件数量、办结率、群众评价率、满意率等数据,以此激励各窗口工作人员,也公开接受履职监督。
(四)切实做好窗口规范化管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1、建立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形成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2、开展多种形式、多领域内容的学习、训练活动,提升窗口工作人员履职能力;3、购置体育用品,开展竞赛、工会活动、外出考察,强化人员内在素质。
(五)脱贫攻坚。帮扶板庙、龙口贫困村89户贫困户脱贫摘帽。
(六)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配置,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运行管理,促进政府有效管理资源,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和效益最大化。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杜绝中心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七)规范运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和群众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继续做好全区的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为政府投资、企业投资的业主服好务,指导相关的一窗进出单位的业务工作,开展好联合踏勘、联合会审会签等会议制度,确保一窗进出工作顺利开展和高效运行。
(八)12345热线平台。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人民群众关注焦点热点问题,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动我区12345热线平台运行管理更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从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行政审批局下属预算单位1个,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381.0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12345热线平台工作经费以及新增人员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381.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0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381.03万元,基本支出381.03万元,占10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1.0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7.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12345热线平台工作经费以及新增人员经费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1.0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7.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12345热线平台工作经费以及新增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68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7.4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5.23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0年预算数为34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5.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失业、工伤等保险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1.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4.6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3.9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12345热线平台等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单位无车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