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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15:49:00 来源: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委政法委职能简介

(一)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昭化、法治昭化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等工作制度机制。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治安全、反邪教形势动态,协调和指导政法单位、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政治安全、反邪教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指导政法单位、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各类风险,协调应对和完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社会治安形势、社会治理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指导推动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负责见义勇为宣传、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六)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区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七)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统筹政法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

(九)组织开展政法领域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十)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广元市昭化区法学会。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委政法委2020年重点工作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后一年,也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第一年,政法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全区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区委重点工作部署、“三大攻坚战”和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政法保障和服务。增强底线思维,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框架和制度,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昭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挖整治,建立长效常治工作机制,确保压倒性胜利。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锻造一支政法铁军。

(一)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突出信访问题和重大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等攻坚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工作,积极研究特殊利益诉求群体工作,加强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目标、重大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加强反邪教等隐蔽战线工作。

(二)深入推进平安昭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立体化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综治中心”作用发挥,全面实现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加强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加大防范宣传力度。

(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持续发力,不断加大线索摸排和案件侦查力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传承发扬“枫桥经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预测预警预防,推动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

(六)全力抓好政法队伍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抓好政治轮训,持续净化全区政法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确保风清气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政法委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政法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608.5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7.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政法三级网络链路租赁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17万及新增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0年收入预算60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8.5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0年支出预算60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04万元,占98%;项目支出15.49万元,占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8.5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7.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政法三级网络链路租赁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17万及新增人员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8.5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8.5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7.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政法三级网络链路租赁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17万及新增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45万元,占90.62%;公共安全支出13.49万元,占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9万元,占3.04%;卫生健康支出8.22万元,占1.35%;住房保障支出16.88万元,占2.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1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9.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3.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该款为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铁路护路联防。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失业、工伤等保险方面的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机关勤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6.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3.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9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相比下降0.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4.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5.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政法三级网络链路租赁费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单位无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五)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行政事业单位失业、工伤等保险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公务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区委政法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