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档案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按规定征集和接收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资料,并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鉴定、统计、分析、编辑档案史料,依法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并做好档案保管工作。
负责档案现代化管理,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组建全区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和信息网络,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
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协助处理政务、筹办会议、草拟文件、综合重要信息、管理有关事务、协调各项工作;承办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等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协助领导进行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和教育培训;负责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及离退职退休人员管理;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车辆、基建和接待工作。
依法收集和接收由区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史料,广泛向社会和个人征集具有保持价值的档案;负责档案馆规范化建设、档案资料建设工作和馆藏档案资料保管、整理、鉴定、统计和库房温、湿度控制、安全监控、消防报警等工作。对馆藏档案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及珍贵资料的抢救复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负责档案资料的研究、编辑、出版、发行工作;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建立健全全区档案目录中心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昭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昭委发[2019]1号)的规定,实现了档案局、馆分设,将原区档案局的行政职责划入了区委办公室;广元市昭化区档案馆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保留参公管理,正科级。全馆总编制8名,现在岗在职人员7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其他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固定资产原值190.92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档案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档案馆2020年收支总预算132.1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1.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人员减少三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档案馆2020年收入预算132.1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1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档案馆2020年支出预算132.1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2.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档案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32.12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163.94万元减少31.82万元,下降19.41%。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2.12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63.94万元减少31.82万元,下降19.41%。
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中人员减少三人。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2.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无安排。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无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厅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2.1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1.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人员减少三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7万元,占91.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万元,占1.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1.34万元,占1.01%;住房保障支出7.7万元,占5.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7.2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20年预算数为13.47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项)2020年预算数为0.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6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档案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4.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出国(境)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90万元,较2019年1.95万元下降了0.05万元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档案业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效情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主要是:密集架:72.45万元,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96.76万元;家具及用具21.71万元,其中:会议室用具12.28万元,档案整理用具4.48万元,办公用具4.95万元。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财政厅1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相关支出。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