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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9日拟对广元市昭化区沙坝河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6 21:05:22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生态环境局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昭化区沙坝河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9日——202071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广元市昭化区沙坝河加油站建设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昭化区沙坝河加油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红岩镇红寨村(原沙坝乡红寨村)

3、建设单位:广元市昭化区沙坝河加油站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红岩镇红寨村(原沙坝乡红寨村),占地面积1764.4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2F站房,1座罩棚,罩棚下设计2个加油岛,每个加油岛设2台加油机,同时配套充电桩4套,化粪池、隔油池、电气、给排水设计等。建设地卧式双层SF储油钢罐3个,其中30m3的0#柴油罐1个,30m3的92#汽油罐1个,30m3的95#汽油罐1个,总容积为90m3,总储存能力为75m3,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2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高质量发展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强化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落实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制度。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由环保沟导流进隔油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油罐清洗废水由清洗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项目采用自流密闭卸油方式卸油,设置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后处置装置。加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汽油发电机废气的影响。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油罐清洗废油渣废机油等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优化布局,加强管理,在厂区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等。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要求,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油罐罐体防渗、油罐区防渗、输油管线防渗、站场地面防渗及辅助设施防渗(初期雨水隔油池、危废暂存间、发电机房、化粪池)措施,防止土壤、地下水被污染,同时油罐区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管理,定期对储罐的防渗设施进行检测,一旦出现油品泄漏应对受污染区域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论进行土壤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