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三江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三江办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好市、区三江新区开发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昭化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全面、科学、协调推进新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
3.负责新区建设和管理的研究、配套政策和措施的研究制定。
4.负责新区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新区开发建设年度计划、阶段性任务和目标考核办法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6.履行新区开发建设统筹协调、上下协作,督查督办、管理指导职责。
7.负责统筹协调新区规划管控、规划审查、项目服务和统计报表工作。
8.负责新区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9.承担市区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三江办2020年重点工作
区三江办2020年重点围绕昭化古城、天雄坝、土基坝、大蜀道等核心区域,全力加快推进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大产业发展,全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30个,总投资134.1亿元,力争完成投资18亿元,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个,到位招商引资资金8亿元以上,新增融资规模8.5亿元以上。
1.加快推进一批在建项目。加快推进“两路一隧”、亭子湖环湖旅游公路、大寨水库等3个在建项目。一是总投资11.32亿元的“两路一隧”PPP项目,2020年完成投资1.8亿元,完成货运环线及宝红路路基工程和桥梁主体工程,隧道全面贯通。二是总投资10.3亿元的亭子湖环湖旅游公路,计划完成投资3.5亿元,全线路基工程完成70%。三是总投资5.5亿元的大寨水库,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5000万元,完成大坝填筑,灌区工程开工建设。
2.高质量完工一批项目。邓家河嘉陵江大桥、白龙江鸭浮天雄河堤、昭化古城文物消防等3个项目全面竣工。一是确保总投资9800万元的邓家河嘉陵江大桥竣工通车。二是总投资5671万元的白龙江鸭浮天雄河堤,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三是总投资5600万元的昭化古城文物消防项目全面竣工,投入使用。
3.加快开工一批项目。川北红岩港粮食现代物流中心、昭化古城防洪工程(战胜坝段)、昭化区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昭化古城昭化西市运营管理投资合作、白果风力发电场等5个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一是总投资3.85亿元的川北红岩港粮食现代物流中心,2020年将全面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000万元。二是总投资3500万元的昭化古城防洪工程(战胜坝段),2020年计划完成堤防建设80%,完成投资2800万元。三是总投资2.4亿元的昭化区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020年完成投资2.08亿元,建设任务完成85%。四是签约金额6亿元的昭化古城昭化西市运营管理投资合作项目,市文旅集团拟投资1.5亿元,利用已建成的西门移民小区18个院落和500余间商铺,打造以特色餐饮、民宿、特色商品为主要产品的“昭化西市”品牌,力争广元市旅游发展大会前第一批院落开业,目前正在开展公司注册,农户门面租赁洽谈等工作。五是总投资7.8亿元的白果风力发电厂项目,完成投资2.5亿元,完成进场道路和基座建设。
4.全力提速谋划启动一批重大项目。(紧紧围绕省委实施的大蜀道精品文化旅游工程、长江上游嘉陵江浅滩整治工程、“纵向拓展、全域开放”交通大会战行动,全面谋划启动昭化区径一路、径二路北段建设、红岩至明觉至黑水塘公路改建工程、S205昭化至朝阳段道路改建工程、广南高速昭化出口、大蜀道(昭化段)文旅融合PPP项目策划招商等15个项目,总投资61.52亿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三江办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三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江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176.3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了三个人的工资、人头经费、保险、目标奖,另外人头经费提标,人员工资薪级晋升等原因导致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三江办2020年收入预算176.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3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江办2020年支出预算17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2万元,占98.58%;项目支出2.5万元,占1.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江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6.3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8.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了三个人的工资、人头经费、保险、目标奖,另外人头经费提标,人员工资薪级晋升等原因导致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3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9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三江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3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8.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了三个人的工资、人头经费、保险、目标奖,另外人头经费提标,人员工资薪级晋升等原因导致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98万元,占86.2%;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3万元,占5.86%;卫生健康支出4.57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9.44万元,占5.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1.98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9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9.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江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出国(境)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江办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一致。 三江办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三江办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三江办2020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拨款
安排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江办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江办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三江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增加5.58万元,增加了8.2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三江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三江办对招商引资、办公用房租金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相关支出。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