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以来,昭化区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机构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扎实完成改革任务。为避免因改革出现工作断档,实现食品安全工作无缝化衔接,昭化区建立食品安全“三提醒”制度,掌舵领航,把脉定向,开启食品安全新航程。
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履职提醒制度。印发《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醒事项的函》,制定区领导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提醒清单16张。每年7月,提醒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提醒责任人,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提醒食品安全职能职责,确保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履职到位。
建立食品安全机构履职提醒制度。在区级行政机构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第一时间提醒各区级相关部门、镇及时调整、设置本单位食品安全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职能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醒各级传达学习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履行食品安全职能职责,对专项重点工作对应单位实行个别提醒提示,确保各级各部门有力有序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建立阶段性重点工作提醒制度。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和季节性食品安全风险,每季度制定食品安全阶段性重点工作提醒单,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以清单形式对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预防野生菌中毒、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进行部署。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切实做到目标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销号到位,促进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昭化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连续10年无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20年2月,被认定为第二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