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住建〔2020〕255号)和区安办《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安办〔2020〕34号)要求,结合我区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两大核心任务,在全区住建领域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好“开局之战”,做到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领域
“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范围包括全区住建领域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确保整治全覆盖,重点突出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既有房屋建筑、城市公园绿化、农房建设等行业领域。
三、重点任务
(一)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集中整治重点任务
1.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制度,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形成“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2.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流程、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做好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二是科学评估风险。严格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评估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辨识评估等纳入业务技能培训,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实现安全风险“一企业一清单”。三是严格管控风险。根据风险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包括责任制度、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及演练等管控措施,又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四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五是及时警示报告风险。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或公告栏,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在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操作区,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报告制度,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每月向行业监管部门报送风险管控清单。
3.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设施设备安全运行、一线人员规范操作等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场所、环节、部位的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到位,形成隐患管理全闭环。一是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排查治理深基坑、脚手架、支模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四口五临边”防护、设备机具、临时用电、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品使用和管理及汛期地灾隐患。二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排查治理城镇燃气、城市桥梁(隧道)、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城市排水防涝等公用基础设施及反恐怖防范措施等。三是既有房屋方面,重点排查治理年久失修老旧危房、违规改扩建、加装电梯、玻璃幕墙、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电动车充电、共用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等。四是城市公园绿化方面,重点排查治理临水临崖和存在山洪、滚石、枯树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区域,游览步道、车道、河道、栈道、护栏等基础设施,车辆等服务设施以及游乐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森林火灾隐患等。
4.做好数据信息填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运用“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http://ent.hazard.scaqjg.com/企业端)”,做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填报。要立即注册本单位信息系统账号,于8月15日前完成信息系统注册审核并投入使用,将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要求全过程录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
(二)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整治重点任务
1.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按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全面辨识,有效管控,隐患全面排查,及时清零。
2.加强信息系统应用。一是做好系统注册机审核。各股室按要求督促指导全区住建领域各企业单位做好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账号的注册;局安办及时注册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账号,同时按要求做好全区住建领域各企业单位信息系统账号审核工作,确保8月15日前完成全区建筑领域企业单位全部录入并使用。二是加强系统应用。各股室要督促指导各企业单位按要求将每周风险辨识和每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也要将执法检查和督查情况按要求录入。
3.精准掌握风险管控。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录入数据,摸清风险底数,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对行业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危害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建筑施工要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城镇燃气要汇总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一张图一张表”风险空间分布;城市桥梁要建立监测数据和改造维修统计台帐;农村老旧住宅要完善C、D级数据台账,指导各镇开展挂牌警示工作。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项目,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重点监督检查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项目。
4.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持续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城镇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等。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日常安全检查清单,开展每日自查、定期复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5.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的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指出问题不整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6.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必查风险是否进行辨识、隐患是否整治、制度是否建立、措施是否落实,机制是否进行,找准问题,厘清责任,坚决追责问责。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集中排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既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也要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二)集中整治、总结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各股室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或“双随机”“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是否辨识、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每日是否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等。要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督促企业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从根本上卡住事故源头。
(三)“回头看”固化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
各股室要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固化成制度,巩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篇布局。各企业单位和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细化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到业务股室指定专人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二)注重行业重点,推动落实。各股室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进行督促指导,紧盯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既有房屋、城市公园绿化、农房建设等重点行业,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防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指导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
(三)强化宣传力度,形成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优秀做法,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形成浓厚氛围。
(四)总结治理成果,形成机制。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股室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找准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加以总结,建立制度规范,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长效机制。
请各相关股室、局属单位于8月31日、11月30日前将阶段工作情况小结以及12月30日前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局安办。
附件: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