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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清水镇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15:29:25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广元市昭化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清水镇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确保清水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防止事故的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镇政府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蒋清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文军  镇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员

张仕伟  政府副镇长

李仕强  政府副镇长

陈明金  太公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礼锦  镇安办负责人

高  利  镇党政办负责人

李  元  镇综治办负责人

范青亮  清水司法所负责人

任良喜  镇农业、农技站负责人

熊光权  镇财政所负责人

肖  霜  镇民政所负责人

俞开栩  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

李文龙  镇林业站负责人

何  香  镇水利站负责人

李雨坪  镇水利站干部

肖  浩  镇村建所负责人

张  霖  清水卫生院院长

彭  东  香溪卫生院院长

刘思银  清水小学校长

仲  珉  香溪小学校长

刘明跃  张家小学校长

刘一民  太公国土所所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党政办,张仕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利、刘礼锦、李元、李雨坪四同志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由镇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应急管理小组组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应急管理小组副组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遇特殊情况,镇长不在时,由副镇长张仕伟同志暂时代理总指挥职责,统一协调救援工作。

一、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修订、编制镇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3.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演习。

4.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情况的通报。

5.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对位的配置。

二、组长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期间各部门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程序行动,及时对外消息发布。

三、副组长职责

1.指挥完成应急救援行动。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广元市昭化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