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教〔2020〕111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财政局,文物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改善文物保护条件,经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现下达你地(单位)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公共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0204“文物保护”。
请按照《四川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20〕90号),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地(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及时、规范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涉及的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文物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