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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09 17:44:51 来源: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10月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 附件................................................................21

附件1............................................................................21

附件2........................................................................... 29

第五部分 附表................................................................3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3

二、收入决算表............................................................ 33

三、支出决算表.............................................................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3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昭编委办〔2019〕41号文件精神,职责调整如下:一是受区政府委托,对亭子湖风景区(以下简称景区)行驶保护与发展职能。协助有关部门对景区内水面、旅游景点、道路、码头、建设用地、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和统一开发营销;二是协助编制景区总体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对景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审核,督促项目建设规范实施;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对景区内的道路交通、水利水文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四是协助拟定景区旅游发展规划,做好景区推介、保护发展及招商引资等工作;五是协助拟订景区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景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和水质监测工作;六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景区内资源开发、利用及航务航道、水产渔政服务工作;七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景区内的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处置工作;八是承担区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职能指标完成良好

(一)生态渔业发展稳步推进。一是完成渔业收益分配。参与制定《亭子湖生态渔业经营收益分配建议方案》,并由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65.88万元渔业收益按照库区涉及村的移民人口、征地面积全部分配到乡镇和村,生态渔业首次利润分红全面完成。二是保障捕捞生产作业。深入沿湖乡镇开展生态渔业政策宣传宣讲12次,增值放流投放鱼苗400余万尾,提高生态渔业发展知晓率、支持率,保障捕捞生产持续稳定开展,全年我区捕捞量达80万斤,占“两湖”捕捞总量的95%。三是建立鱼苗供应基地。在白果、青牛、虎跳、陈江等乡镇建立了生态鱼苗基地约260亩,并协调嘉桓渔业公司与青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晋贤旺洋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家鱼苗养殖基地签订鱼苗供应协议,完善鱼苗供应链。四是组织就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库区移民40余人参加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有机鱼烹饪培训班2期,提升劳动技能,引导移民群众向休闲旅游业转产转型。

(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一是严格落实《禁养限养区域划定方案》,明确亭子湖沿岸限养、禁养区域范围,完成亭子湖昭化段污染源年度变化核查并标注上图。二是督促沿湖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新建张家、明觉污水处理站2座,完成青牛、虎跳、丁家、黄龙、射箭、红岩6处污水处理技改升级,13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转。三是落实常态保洁,将生态渔业收益10%用于河道巡护和保洁,坚持日常资源巡查制度,开展湖面垃圾打捞工作,确保亭子湖昭化出水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国家Ⅱ类。四是常态开展政策宣传。深入沿湖乡镇开展《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制度》10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三)景区安全工作形势向好。一是加强联防联动,开展联合执法4次,依法拆除钓鱼平台违建帐篷共30个,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处,协议处置“三无”船只6艘,进一步保障了湖区安全、规范了涉渔经营行为。二是严格项目准入。严格按照《亭子湖风景区总体规划》,对亭子湖环湖公路(射箭乡场镇至红岩嘉陵江桥段)新建工程、广元剑阁高观35KV输变电工程、林峰铝厂35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进行前期审查,服务项目依规建设。三是抓好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脱贫攻坚、沿湖安全巡查等,采取座谈会、坝坝会等多种形式,面对面答疑解惑,发放景区旅游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宣传资料500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湖区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四)各类活动推进有力有序。湖区先后举办了亭子湖第二届羌脆李采摘节、桃博园首届桃花节暨开园仪式,“千年古蜀水道,七彩山水画廊”旅游品牌进一步凸显,亭子湖休闲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提升。积极做好“渔”文章,在黄龙乡举行了2019年亭子湖生态有机鱼春捕仪式,全年在虎跳、红岩、张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3场,投放鱼苗400余万尾,为保护渔业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在2018年全市“两湖”系统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全面完成区移民库区稳定发展暨区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九大比武”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质量脱贫攻坚“大比武”。一是聚焦产业发展。陵江村建成油菜示范基地100亩,丑柑200亩,养殖中蜂150箱,渔业分红收益17000余元,集体经济人均收入达40余元,顺利通过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考核。二是倾力真帮实扶。始终将宗旨意识落实到帮扶工作全过程,帮助贫困户发展土鸡养殖,户均增收800余元。举行陵江村新春团拜会,为每户购买灯笼、对联等,营造节日氛围,增强村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凝聚力、归属感。在儿童节、建党节慰问留守儿童、老党员,为困难群众申请民政救助,解决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等,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三是开展环境整治。结合家庭道德积分评定活动,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微田园建设,湖岸、道路垃圾清理整治形成常态,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大比武”。一是维护库区稳定。协调嘉桓渔业公司在我区青牛、黄龙、红岩、虎跳设立管护站,面向我区亭子湖库区移民群众招聘员工50余人,从事管护和捕捞工作。同时,沟通督促嘉桓渔业公司兑现渔业管护及捕捞人员工资,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库区和谐稳定。二是及时处置涉渔舆情。落实专人关注涉渔舆情动态,协助市白龙湖管理局积极引导、正面回应处置了网友反映嘉桓渔业公司捕捞的网络舆情3起,维护了湖区和谐稳定。三是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乡镇,专题研究了亭子湖水域监管工作,形成《关于推进亭子湖水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纪要》(昭府阅〔2019〕37号),厘清了垂钓平台、船只等安全监管职责。对亭子湖水产养殖、垂钓平台建设、涉河砂石堆料、砂石加工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并严格落实管护责任。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开展联合执法4次,依法拆除钓鱼平台违建帐篷共30个、违法建筑1处,协议处置“三无”船只6艘,保障了湖区安全。

(三)污染防治“大比武”。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

强。严格控制面源污染,为沿湖垂钓平台经营业主发放环保垃圾袋2000余个,坚持日常资源巡查制度,督促开展湖面垃圾打捞工作。推动消落带生态治理,持续开展中山杉栽植试验,试点种植25亩,探索消落带治理模式。二是河长制和水土保持工作稳步推进。全面排查污染源,明确具体位置并标准上图,严格管控。开展清“四乱”和整治易浮易漂物行动,完成亭子湖昭化辖区湖面及沿岸易浮易漂物清查、登记。坚持定期河道巡查,确保沿湖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落实生态渔业收益10%用于乡镇河道巡护和保洁。三是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深化。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联络员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借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契机,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10余次,干部职工节能降碳、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四)项目投资“大比武”。服务招商引资,编制青牛峡、月儿坝、虎跳湖、环湖旅游公路驿站经营招商项目4个,亭子湖(丁家段)智慧农旅康养项目签订投资协议3000万元,到位资金800万元,同时,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此落户。突出规划引领,协助编制完成《青牛峡旅游总体规划》,并进行了4次专家评审,积极为《亭子湖风景区总体规划》范围局部调整建言献策,为湖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五)产业发展“大比武”。完善基础设施。新建改造旅游厕所3座,建设观景平台3处,停车场2处,安装旅游标识标牌70余块。加快旅游开发。建成青牛峡旅游接待木屋6套并投入运营。打造黄龙乡檬子田、青牛乡右岸人家等农(渔)家乐5家,乡村民宿10余家,申报星级农家乐3家。加快青牛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建成休闲垂钓平台70个,青牛峡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休闲旅游产业示范带动作用显著。

(六)乡村振兴“大比武”。加强规划引领,园区示范,促进湖区渔旅、农旅深度融合。促进库区振兴发展,建立鱼苗养殖基地260余亩,协调嘉桓渔业公司与库区4家鱼苗养殖基地签订鱼苗供应协议,完善鱼苗供应链。保障库区稳定和谐,沟通督促嘉桓渔业公司兑现库区渔业管护及捕捞人员工资,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库区群众权益。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协同市白龙湖管理局在虎跳镇、市职高开展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有机鱼烹饪培训班2期,组织库区移民积极参加培训,提升劳动技能。

(七)改革创新“大比武”。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要求,完成本单位机构改革,更名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下设综合股、资源保护股和产业发展股。根据湖区发展现状,重新规范了工作职责。因势利导转变湖区发展方式,采取“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休闲垂钓产业,引导移民群众向渔旅结合的休闲旅游业转产转型。

(八)依法治理“大比武”。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坚持会前学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 “安全生产月”、“ 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治进湖区活动,向群众发放《宪法》《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明显提高。二是提升用法能力。在资源管护、垂钓平台建设、项目入驻前期审查等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有序,为湖区困难群众邀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三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湖区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查处非法捕捞案1起。

(九)全面从严治党“大比武”。一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4次,讲廉政党课2次,开展专题学习讨论4次,开展集体谈心谈话4次、个别谈话20余人次。持续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学习观看《滥权之鉴》《蒙尘的初心》等警示教育节目和读本,组织党员干部到广元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持续推进“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弘扬务实作风,每月深入沿湖乡镇开展1次基层调研、2次资源安全巡查。提升作风效能,严格开展机关作风效能评测活动。强化考核问责,对受到政务处分的干部,按要求给予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用好提醒、诫勉等措施办法,对“为官不为”现象及时预警。二是持续深化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原著、悟原理,开展调研4次,撰写调研文章1篇,带头解决贫困群众法律援助、困难救助、亭子湖水上安全等问题10项。针对各类问题召开整改工作集体分析会4次,整改完成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问题20个。规范开展党员活动,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形势政策等知识的学习教育。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指导和帮助结对村开展党建工作,推进党建扶贫。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常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后,成立了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我局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4次。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了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共同担当的工作氛围。四是扎实抓好统战工作。强化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创新宣传载体,加强统战知识、统战工作的宣传,增强统一战线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组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统战工作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机构设置

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没有。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8.9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3万元,下降9%。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为零;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为零;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为零;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为零;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为零;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为零。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为零;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为零;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为零;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为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9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3万元,下降9%。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9万元,下降5.2%。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65万元,占84.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万元,占7.2%;卫生健康支出2.19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3.35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6.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6.65万元,完成预算84.58%,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64万元、津贴补贴0.57万元、绩效工资12.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2.19万元、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3.3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7.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7万元、印刷费0.77万元、咨询费0.4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0.19万元、邮电费0.86万元、差旅费4.64万元、租赁费0.4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其他交通费5.3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4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为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4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3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安全和环保工作0.03万元、项目对接和产业发展0.13万元、 与市局过主题生活会0.12万元、帮扶工作0.0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未预算政府采购经费,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亭子湖景区保护和管理基本支出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基本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基本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障了干部职工的基本利益,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保障了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进行,为单位的良好运转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目标。本部门还自行对亭子湖景区保护和管理基本支出组织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中心做到了资金与项目方案相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实施,加强了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和项目效果来看,都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部门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概况

1.主要职能。(一)受区政府委托,对亭子湖风景区(以下简称景区)行使保护与发展职能。协助有关部门对景区内水面、旅游景点、道路、码头、建设用地、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和统一开发营销。

(二)协助编制景区总体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对景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审核,督促项目建设规范实施。

(三)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景区内的道路交通、水利水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四)负责景区内的旅游发展规划、景区推介、保护发展及招商引资。

(五)协助拟定景区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景区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和水质监测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景区内资源的开发、利用及航务航道、水产渔政服务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景区内的安全、应急和突发处置工作。

(八)承担区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机构情况。根据2019年9月10日,昭编委〔2019〕28号文件精神,将“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管理局”更名为“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保护与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职级正科级保持不变;2019年12月30日,昭编委办〔2019〕41号文件精神调整规范中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我中心为区政府管理的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内设:综合股、资源保护股、产业发展股。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核定事业编制6名。

3.人员情况。现年末在编人员5人,均为事业编制。其中,管理九级职员4人,管理十级职员1人。(主任魏玉广编制在林业园林局,副主任蒲俊霖编制在区三江办)

(二) 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步骤:一是前期准备;二是组织人员实施;三是分析评价。

2.自评方法:查找资料,核实数据,经过认真审核和核对,分析得出自评结果,形成自评结论。

二、  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年度任务目标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白龙湖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精细统筹,克难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预算执行规范,年度各项目标圆满完成,达到湖区乡镇和群众的满意。

(1)生态渔业发展稳步推进。一是完成渔业收益分配。参与制定《亭子湖生态渔业经营收益分配建议方案》,并由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65.88万元渔业收益按照库区涉及村的移民人口、征地面积全部分配到乡镇和村,生态渔业首次利润分红全面完成。二是保障捕捞生产作业。深入沿湖乡镇开展生态渔业政策宣传宣讲12次,增值放流投放鱼苗400余万尾,提高生态渔业发展知晓率、支持率,保障捕捞生产持续稳定开展,全年我区捕捞量达80万斤,占“两湖”捕捞总量的95%。三是建立鱼苗供应基地。在白果、青牛、虎跳、陈江等乡镇建立了生态鱼苗基地约260亩,并协调嘉桓渔业公司与青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晋贤旺洋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4家鱼苗养殖基地签订鱼苗供应协议,完善鱼苗供应链。四是组织就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库区移民40余人参加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有机鱼烹饪培训班2期,提升劳动技能,引导移民群众向休闲旅游业转产转型。

(2)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一是严格落实《禁养限养区域划定方案》,明确亭子湖沿岸限养、禁养区域范围,完成亭子湖昭化段污染源年度变化核查并标注上图。二是督促沿湖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新建张家、明觉污水处理站2座,完成青牛、虎跳、丁家、黄龙、射箭、红岩6处污水处理技改升级,13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转。三是落实常态保洁,将生态渔业收益10%用于河道巡护和保洁,坚持日常资源巡查制度,开展湖面垃圾打捞工作,确保亭子湖昭化出水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国家Ⅱ类。四是常态开展政策宣传。深入沿湖乡镇开展《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制度》10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3)景区安全工作形势向好。一是加强联防联动,开展联合执法4次,依法拆除钓鱼平台违建帐篷共30个,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处,协议处置“三无”船只6艘,进一步保障了湖区安全、规范了涉渔经营行为。二是严格项目准入。严格按照《亭子湖风景区总体规划》,对亭子湖环湖公路(射箭乡场镇至红岩嘉陵江桥段)新建工程、广元剑阁高观35KV输变电工程、林峰铝厂35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进行前期审查,服务项目依规建设。三是抓好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脱贫攻坚、沿湖安全巡查等,采取座谈会、坝坝会等多种形式,面对面答疑解惑,发放景区旅游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宣传资料500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湖区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4)各类活动推进有力有序。湖区先后举办了亭子湖第二届羌脆李采摘节、桃博园首届桃花节暨开园仪式,“千年古蜀水道,七彩山水画廊”旅游品牌进一步凸显,亭子湖休闲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提升。积极做好“渔”文章,在黄龙乡举行了2019年亭子湖生态有机鱼春捕仪式,全年在虎跳、红岩、张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3场,投放鱼苗400余万尾,为保护渔业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资金使用率达100%,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

1.部门预算报送时间

(1)报送实效。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并根据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据实报送部门预算。

(2)编制质量。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编制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含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预算等。编制准确,正确使用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准确编列资金性质和资金级次、按政府审定的方案规范编制项目支出,不漏报、错报,及时报送区财政局。

2.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刚性。一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

(2)预算执行平衡。 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使用公务卡,严格控制现金支付方式。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严格按照区级部门决算编制口径填列,表内标间数据衔接一致,上下年衔接一致,决算和其他上报报表一致,结转清晰准确合理,决算内容完整,报表及时。

(三)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

(1)会计机关和会计人员。根据三定方案的设置财务设在综合股,没有单独的机构,但按照规定配备了会计1人,出纳1人。

(2)内部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单位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务接待制度 》、《会计人员岗位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财务制度,对单位的基本支出、政府采购业务、资金使用及报销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作用发挥良好。

(3)会计核算。票据审核严格按财务规定执行,会计核算按要求每月核算。

2.财政政策执行

(1)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对项目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对按要求授权支付的,一律采用授权支付。

(2)公务卡改革。加大职工办公务卡和使用公务卡力度,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的费用支出,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

(3)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4)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本年度无非税收入征收。

(5)政府债务管理。本年度无新增债务。

(6)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工作。对新购固定资产,做好验收工作;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落实了使用责任人。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7)财政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在区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的预算、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构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在政府采购网公开。

(8)内控制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约束了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9)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3.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严格内审制度,积极配合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审计监察。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财务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基本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区政府绩效考核文件精神,绩效目标在2019年基本完成,在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综合评价结果为良级。

(二)存在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纳国库:2019年利息收入未及时缴纳国库,现已整改。

2、预算编制精准性有待提高。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与业务股室沟通不够,一些应急工作造成预算与实际支出费用存在偏差,在支出时也还存在申报计划的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与实际支出不一致的情况,从而造成预算编制不够精确。

(三)改进建议

1、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部门财务管理水平。

2、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核算,加大公务卡使用力度,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收支。

3、精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股室沟通,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附件2


XXX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在说明该项目全省资金计划的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分别说明各类资金计划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到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各类资金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及其他渠道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及其他资金等)。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并重点围绕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等进行评价,对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作出分析说明。

3.资金使用。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资金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分项目大类或市(州)统计资金支出情况,并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进行重点分析,包括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自评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为加强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实现的效果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结合自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