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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09 12:18: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2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6

二、收入决算表........................................................................................... 26

三、支出决算表........................................................................................... 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现行“三定”方案规定,2019年区执法局主要行使以下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行使原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昭化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档案局等部门行政处罚权。

(1)行使城区市容市貌、市政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园林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低保待遇、殡葬(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劳动保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统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其他需要出动执法的事宜。

3.实施授权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

4.负责组织统筹开展全区性重大综合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

5.负责授权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所属的行政违法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查处、移送或转办。

6.负责组织授权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和行政应诉工作。

7.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8.负责配合各相关行政部门监督抽检、行业整治等活动。

9.负责全区综合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指导乡镇执法队伍建设及业务指导。

10.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城乡(含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指导乡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监管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运行。

11.负责组织开展省市环境优美示范镇、卫生单位(乡镇、村)等的创建指导、考核验收、复查及推荐工作。

12.指导全区城乡除“四害”活动和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全区爱国卫生宣传、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完成。全区26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全部投产运行,委托的垃圾中转企业规范运行,形成了区、乡、村三级垃圾收运体系。

2.人居环境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全面完成。完成朝阳乡柏杨村、红岩镇坪林村、沙坝乡照壁村三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任务,全面构建了“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区处理” 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

3.城乡环境治理成效显著。道路美化彩化工作成为全市推广的经验做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全年城乡环境治理持续排全市第一。

4.城区垃圾分类全力推进。智慧居家馆规范运行,注册16800余户;推行餐厨垃圾规范处理,实行“上门收运、规范处置、科学消杀”模式得到广泛认可。

5.市容管理提升工作高质量完成。切实履行创文工作市容管理提升分指挥部职能,加强各方协调配合,全面完成市容管理提升各项工作任务,城市管理得到有效改善。

6.存量垃圾治理全力推进。委托中国环科院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对24个非正规垃圾堆场编制了整治方案,各项整治措施全力跟进,预计第一批21个乡镇12月上旬全面完工,第二批3个乡镇12月底前完成整治销号。

7.品牌创建持续推进。全年完成昭化古城省级卫生城市复检,新申报晋升明觉镇、晋贤乡、丁家乡等省级卫生乡镇3个,新晋元坝镇中梁村、长坝村、杏花村,射箭乡晒金村、丁角村、京元村,朝阳乡灯杆村、凤阳村、柏杨村,明觉镇五房村、前锋村,白果乡山溪村、狮子村,王家镇方山村、拣银岩街道拣银岩村等15个省级卫生村。

二、机构设置

区执法局内设机构4个,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01.2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4.6万元,减少26.49%。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比例降低和调减环境整治及协管工资。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0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92万元,占52.56%;年初结转结余190.36万元,占47.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4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5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1.2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4.6万元,减少26.49%。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比例降低和调减环境整治及协管工资。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7.5万元,减少7.37%。主要变动原因是养老保险比例降低和调减环境整治及协管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0万元,占5.9%;卫生健康支出7.71万元,占2.23%;城乡社区支出304.84万元,占88.23%;住房保障支出12.57万元,占3.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5.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0.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支出决算数为30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6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13万元,完成预算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倡导厉行节约,精简开支,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和公车维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5万元,占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8万元,占26.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5万元,完成预算92.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5元,减少7.86%。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检查暗访、调研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完成预算8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32元,减少10.67%。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规范公务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和县区级城管系统来访考察接待餐费。

开支的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2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5万元,比2018年增加2.53元,增加1.5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办公费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四害消杀药品及服务费,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区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督查指导方面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项目进行自评。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上级部门拨款、财政拨入暂存代管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部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根据现行“三定”方案规定,2019年区执法局主要行使以下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行使原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昭化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档案局等部门行政处罚权。

1)使城区市容市貌、市政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园林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低保待遇、殡葬(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劳动保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统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其他需要出动执法的事宜。

3.实施授权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

4.负责组织统筹开展全区性重大综合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

5.负责授权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所属的行政违法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查处、移送或转办。

6.负责组织授权行政处罚权职能范围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和行政应诉工作。

7.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8.负责配合各相关行政部门监督抽检、行业整治等活动。

9.负责全区综合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指导乡镇执法队伍建设及业务指导。

10.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城乡(含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指导乡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监管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运行。

11.负责组织开展省市环境优美示范镇、卫生单位(乡镇、村)等的创建指导、考核验收、复查及推荐工作。

12.指导全区城乡除“四害”活动和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全区爱国卫生宣传、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区编委核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编制5名。)目前实有干部职工17人,协管人员12人。

三、 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共计401.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入款210.9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90.3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4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52万元,占100%

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口径编制部门预算,在预算编制中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控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按时按质编制我局部门预算,并报送对口业务科室。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严格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2.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精准,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保证专项业务的开展,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

(三)结果应用情况。

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在预算资金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完整,预算执行到位,做到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未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政资金基本保障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爱国卫生等工作需要。

(二)存在问题。

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现象。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建设。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