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3月19日至6月15日,区审计局对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生态环境局属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区财政批复预算2806.23万元,预算执行725.49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214.43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75.37万元、家庭及个人支出2.80万元,项目支出432.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80.74万元(基本支出11.07万元、项目支出2069.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生态环境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相关资料基本能真实地反映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编报完整,支出基本真实、合法,但环保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晚,年度内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规范。
(二)商品服务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编制未真实反映账面支出。
(三)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三单不齐;二是接待清单不规范。
(四)固定资产系统更新不及时,导致年末固定资产系统数与账面数相差19.42万元。
(五)采购设备和服务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资金60.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有针对地提出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公告。